执业经验丰富
孔伟律师于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律师行业深耕多年。他任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山东济宁。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占比约30%。他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此外,他还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2022年5月初被济宁市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2024年被评为十佳法律援助人员,2024年12月2027年12月被曲阜市人民政府聘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
销售有毒食品案辩护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在2023年4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被害人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且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孔伟作为李XX的辩护人,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从轻处罚的意见,但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故意杀人案辩护
王X故意杀人罪一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致宋XX多处受伤,后王X投案。孔伟作为辩护人,提出王X具有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首、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初犯无前科、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等从轻、减轻情节。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其具有未遂、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可减轻、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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