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履历与执业理念
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2017年开始在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xx1324,服务地区为菏泽,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大厦十楼。他是律所的专职律师,也是刑辩团队带头人。在执业期间,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主要涉及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领域。其执业理念是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
二、典型案例详情
在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蔡X辩护案中,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蔡X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自2020年起,梁XX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印刷盗版图书并销售,蔡X系当地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职工,被指控与蔡X红明知梁XX印刷销售盗版图书,提供印有相关图标和字样的纸箱用于封装盗版词典销售,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三、律师辩护过程
接受委托后,陈青友作为辩护人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分析法律适用问题。在庭审中,他提出蔡X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辩护意见,就蔡X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是否与其他被告人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等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与辩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还就案件细节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强调蔡X的涉案情节、主观认知等方面的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X作为纸箱包装企业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应审查义务,主观上有明知的故意,其提供包装材料的行为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充分采纳了关于蔡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情节等方面的辩护观点,认定其为从犯,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从轻处罚。最终,蔡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陈青友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提出核心辩护意见;全面考量量刑情节,为当事人争取轻判;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辩护效果最大化;还专业分析法律适用,把控案件辩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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