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发展历程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她便开始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在多年的实践中,她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到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这一重要职务。同时,她还身兼数职,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案件数量与领域
杨慧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她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充分体现了她在法律业务上的广泛涉猎和专业能力。
擅长企业法务
杨慧律师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表现出色。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她会为企业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合同审查和起草等工作,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同时,她还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宋XX按约支付了购房款。然而,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原告宋XX认为被告存在虚假宣传和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慧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收集证据。原告提交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收据》《承诺书》《楼盘信息宣传》《公告》、视频以及证人王X的证言等证据。被告则提交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是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原告自身在签订协议时也有审查和注意义务。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被告在原告起诉后不久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购房款利息。最终,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秉持执业理念
杨慧律师始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她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时,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的乐观执着、积极进取的精神,使她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同时,她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还乐于助人,这些品质都让她在法律行业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杨慧律师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尚品德,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帮助,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