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于欣律师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23年起,于欣开始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案件超400件。他服务于新疆、库尔勒地区,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其执业理念是“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注重以专业成就客户,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框架内实现正义。他深度参与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全流程。在刑事辩护方面,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注重证据链审查与程序合法性辩护。
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作为何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充分审查证据,发现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申请人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被申请人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被申请人辩称双方签有劳动合同,申请人受伤后未提供劳动,不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补缴社保属行政管理范畴。第三人则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劳动合同,与自己无关。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庭审。仲裁委查明,2023年3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月4日被派遣到第三人处工作,4月2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离开。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于欣律师在案件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第三人进行了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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