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职务荣誉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擅长领域与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的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方面。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企业服务上,他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在媒体方面,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学术贡献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注重学术研究。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这体现了他对法律实践的深入思考和总结,为法律行业的学术交流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处理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其不构成自首,辩护人此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其配合侦查之情节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辩护人此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陈晓伟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他通过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积极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其专业的辩护策略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肯定。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法律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无论是专业能力、学术贡献还是实务经验,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素养。他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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