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与执业理念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服务地区为新乡,目前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律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郭睿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遵循“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他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此外,他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同时,他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展现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执业领域与案件量
郭睿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在这些刑事案件中,他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同时,郭睿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
典型刑事案件之故意伤害案
在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他认为委托人王某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郭睿律师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检索了类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递交给了承办检察官。之后,他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王某不予起诉。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郭睿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分析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并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典型刑事案件之帮信案
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了解了案情。他马上撰写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对刘某不予批捕,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到了法院阶段后,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这一案件展示了郭睿律师在刑事案件不同阶段的应对能力,从侦查阶段的争取不予批捕到审判阶段的争取缓刑,都体现了他对案件的全面把控和专业操作。
无罪案例解析
在新乡市XX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郭睿律师担任辩护人。本案由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月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于2023年月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3年月日补查重报。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2年月日时许,张X在XX区街号楼单元楼户家中因故与李X发生争执,后张X拿刀将李X右上臂砍伤。李X哥哥李X随后赶到现场,后去与张X夺刀发生冲突,致使张X肋部受伤。根据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新公鉴(损伤)[2022]号鉴定书,李X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然而,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被害人李X敲打、踹张X的家门时手里是否持有红色扇子未查清;李X是否用红色扇子捣张X妻子的胸部未查清;红色扇子系谁所有未查清;张X砍伤李X时李X是否进入屋内未查清。综上,已查清的事实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检察院决定对张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郭睿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
综合评价与荣誉认可
郭睿律师作为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民事纠纷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执业期间,他成功办理百余起案件,多次实现刑事案件不起诉、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成果。他的工作也得到了律所和当事人的认可,获得了律所先进个人奖及当事人锦旗。这充分体现了他“诚信、专业、严谨”的执业理念与“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郭睿律师有望继续在法律领域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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