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杨权法律师执业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27344,服务地区为常州,联系地址是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此外,他还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擅长劳动工伤、行政争议领域。自2018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深耕专业领域
杨权法律师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他尤为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5%。这表明他在劳动工伤领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显示出他多元化的业务能力和较为广泛的专业涉猎范围。
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在2023年,杨权法律师处理了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2023年2月7日,该仲裁委依法受理此案,杨权法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协商处理,相关款项业已支付。2023年3月22日,申请人王XX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仲裁委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起案件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程序,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021年,杨权法律师参与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潘XX与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行人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
潘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各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杨权法律师作为原告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各方责任进行了认定。最终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XX部分费用,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部分费用;常州市XX公司赔偿潘XX医疗费;驳回潘XX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也根据责任进行了分担。这起案件展示了杨权法律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参与度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涉及多方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和运用。
案件经验总结
从杨权法律师承办的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他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发挥专业作用。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体现了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他参与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责任认定过程,展现了对侵权责任、保险法等多方面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这些案件经验不仅丰富了他的执业履历,也为他在相关领域继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随着他执业时间的增长和案件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他在劳动工伤、行政争议等擅长领域会有更出色的表现,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