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权法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加入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27344。其服务地区主要是常州,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执业至今,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75%,同时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处理劳动工伤纠纷
在劳动工伤领域,杨权法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书”一案为例,2023年2月7日,申请人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被依法受理。杨权法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积极推动双方协商处理。最终,相关款项得以支付,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仲裁委依据相关规定,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纠纷处理中,善于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能够准确把握劳动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避免企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杨权法律师也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412民初629号”一案中,他和同事蒋XX律师作为原告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原告潘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各被告赔偿相关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个被告和第三人,各方对于赔偿责任和金额存在争议。杨权法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据理力争。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潘XX的损失为88571.09元,应由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64246.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赔偿医疗费985.6元。这起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杨权法律师能够理清思路,准确适用法律,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体现了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执业风格与理念
杨权法律师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认真研究案件细节,分析法律关系。无论是劳动工伤纠纷还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对待,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意见,让当事人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感受到专业和贴心的服务。他的这种执业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行业贡献与展望
作为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杨权法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立法行政工作。他通过参与教育培训活动,为年轻律师传授经验,促进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在立法与行政工作中,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地方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展望未来,杨权法律师将继续深耕劳动工伤、行政争议等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