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0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百起余件。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哈尔滨,除刑事辩护外,还擅长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业务。此外,他还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掩隐罪减刑期案
本案被告人许XX、郝XX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的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以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存在漏洞,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应属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此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自首情节,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不过,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律师,在检察院门口有违法过激行为,检察院考虑社会危害性大决定予以逮捕、从严处理。这也提醒了家属和当事人,要重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尽早委托律师。
代理缓刑成功案
在辛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20XX年X月XX日至当月XX日期间,被告人刘XX明知上线人员从事犯罪活动,仍通过柏XX联系辛XX,指使辛XX使用其银行卡帮助接收、转移赃款。经核实,辛XX账户收到李XX、黄XX被诈骗钱款人民币XXX元。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XX、柏XX、辛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高志博律师为辛某辩护,提出辛XX系坦白,且各被告人均系从犯、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成功为辛某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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