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自2014年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他自2013年加入大成,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在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过程中,程豪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其在法律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执业理念与成效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为目标。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为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擅长领域
程豪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长期专注于此,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客户类型
程豪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这表明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法律需求。
代表案件之民商事纠纷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有多个成功案例。在吴某某与苏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这一案件体现了他在处理复杂民商事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还有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另外,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这些案件均展示了他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代表案件之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方面,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程豪律师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一案例显示了他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代表案件之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是程豪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他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均获得了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为被告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行业职务与荣誉
程豪律师在行业内也担任着一些重要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同时,他也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这些职务和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行业贡献的认可。
综上所述,程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行业的高度认可。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有望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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