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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应收账款执行案:律师深挖证据穿透公司面纱让股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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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968人看过
导读:郭寿瑶自2018年于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面对包租公司“空壳”跑路难题,她深挖证据、调整策略,最终让股东担责,为房东挽回损失。
成都应收账款执行案:律师深挖证据穿透公司面纱让股东担责

一、执业多领域,经验积淀厚

郭寿瑶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2018年开始在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2535。她担任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还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业务方面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占比约50%,股权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承办案件达200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占比约35%,并熟悉遗产及财富传承等关联案件处理

二、案件困境凸显,执行回款艰难

在案号为(20XX)川01XX民初XXXX号的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被告公司不仅拖欠租金,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三、深入调查,调整诉讼策略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遂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四、主张连带责任,精准核算损失

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并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五、法院判决胜诉,股东担责回款

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及《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16%计算),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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