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执业概况
唐雪榕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开始在广东广州执业,拥有医学本科、法律硕士复合背景。她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从200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
二、案件详情与一审判决
上诉人吴XX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入住某某医院,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医方未及时有效干预,导致其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吴XX认为某某一院诊疗行为有严重过错,委托唐雪榕律师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暂计40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某某一院承担90%责任,支付赔偿款XXX.96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二审争议焦点与律师辩论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某一院的诊疗行为与吴XX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以及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及金额是否合理。二审阶段,某某一院主张降低责任比例并扣减部分赔偿项目,吴XX则要求医方承担100%责任并提高护理费标准。唐雪榕律师结合病历资料、鉴定意见及法律规定展开辩论,反驳某某一院“已尽观察义务”的抗辩,指出医方明显违反诊疗规范;论证吴XX自身疾病并非损害后果原因,且一审护理费标准合理。
四、律师价值体现
唐雪榕律师全程把控案件流程,精准锁定医方“延误抢救、未及时解除血肿压迫”的核心过错。协助当事人配合鉴定程序,强化鉴定意见效力,夯实责任认定基础。全力维护患者权益,针对医方上诉主张层层反驳,阻止赔偿金额减少,回应委托人诉求。在二审程序中,精准把握审理原则,提交有说服力的代理意见,帮助法官厘清责任边界和赔偿项目合理性,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确保吴XX获得190万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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