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深律师的综合能力
钱飞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服务地区主要为无锡,联系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实务洞察力。执业至今,钱飞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案件占比约30%,在婚姻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钱飞律师不仅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创始合伙人,还是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以及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他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为个人与企业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专业领域深度钻研
钱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及公司治理与合规事务五大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的案件。他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还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法律风险。
独特的执业理念与服务模式
钱飞律师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的服务理念。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的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从客户反馈来看,其服务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的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
社会影响与职业认同
作为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钱飞律师多次受邀参与地方司法机关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在2024年,他获得了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的称号。此外,他还担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这些都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和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成功处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例
在“积极应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一案例中,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XX公司,钱飞律师作为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购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原告称钢管出现裂缝的重大质量问题,拉回了侵权产品,并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原告认为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交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待质量鉴定后再予以增加),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XX公司在钱飞律师的建议下进行了答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由于该批货物被告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该公司是生产厂家,因此要求法院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被告提供,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无法证明所涉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的货物所呈现的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外,被告还要求原告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技术参数、图纸,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在证据质证环节,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银行转账记录、涉案产品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钱飞律师代表被告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对于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证明目的提出异议。例如,对现场照片,认为不能证明所述的产品由被告所提供;对罚款通知书,认为真实性无法认可,且应由原告承担责任而非被告;对聊天记录,指出原告只提供部分,且原告未提供产品标码,不能证明涉案产品是被告提供。
被告围绕其主张也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及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原告和第三人技术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旨在证明被告提供的货物符合原告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原告处勘验的货物并非是被告提供的。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双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在本案中,原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但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钱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论能力,为被告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