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著作权罪立案复制品数量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此外,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也会立案追诉。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即便复制品数量未达标准,也可能被立案。
二、侵犯著作权罪起诉标准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以起诉。
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等情形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若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等情形,则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侵犯著作权罪是否需要鉴定
侵犯著作权罪通常需要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有严格认定标准,需要判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否存在对著作权的侵犯行为等,而这些往往需专业鉴定。
通过鉴定可明确作品的性质、权利归属,判断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是否实质相似,以此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同时,鉴定也有助于确定侵权的数量、非法经营数额等,这些数额对认定是否达到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至关重要。例如,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等需准确鉴定后才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所以,鉴定是办理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重要环节。
当探讨侵犯著作权罪立案复制品数量多少时,除了明确立案的复制品数量标准,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即便复制品数量未达立案标准,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此外,对于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需对著作权人进行经济赔偿以弥补损失。如果您对侵犯著作权罪立案的其他条件、民事赔偿的具体范围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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