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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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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73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指特定与不动产相关合同纠纷由特定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里的纠纷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等四类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涉及政策性房屋买卖等的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利于法院调查、审理和执行。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什么内容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什么内容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指某些与不动产相关合同纠纷由特定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中若涉及政策性房屋买卖,或与土地相关合同纠纷等,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规定利于法院调查取证、勘验鉴定,也便于案件审理和执行。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动产买卖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条件。 依法成立的不动产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不过,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物权变动不生效。例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即便未过户,合同依然有效,卖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不动产买卖合同就受法律保护。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是要式吗

不动产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而进行不动产登记需提交书面合同等材料。同时,为保障交易安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法律要求不动产买卖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合同能详细记载交易关键条款,如当事人信息、不动产状况、价款、履行方式等,为双方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提供依据。所以,不动产买卖合同属要式合同。

当我们了解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什么内容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专属管辖确定后,当事人该如何收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在这类纠纷中尤为关键。另外,若涉及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况,专属管辖是否会有特殊规定也值得关注。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往往较为复杂,若您对专属管辖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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