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专长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有着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目前在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是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
典型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大量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最终成功让检察院改实刑建议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处理结果。在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里,孙培伦律师积极前往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他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在深入研究相关鉴定标准和流程后,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还有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他积极梳理案情,亲自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并且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二被告人共谋从非法渠道购买假烟并伺机销售牟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均为主犯,被告人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孙培伦提出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持异议,但针对被告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辩护人孙培伦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
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例
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企业。他采用刑民跨领域操作的方式,充分运用自己在刑事和民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在两个领域之间寻找突破口。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最终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原告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行政诉讼维权案例
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因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他仔细研究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寻找行政部门处罚过重的证据和法律漏洞。在行政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他据理力争,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执业成果与理念
孙培伦律师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行业权威荣誉。客户对他评价颇高,认为他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是一位靠谱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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