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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律师为开设赌场罪嫌疑人辩护,精准论证获不批捕及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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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410人看过
导读:明月律师2013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服务于内蒙古赤峰地区。自2019年起侧重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中,她在审查批捕阶段精准辩护,推动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续案件获法定不起诉结果。
内蒙古赤峰律师为开设赌场罪嫌疑人辩护,精准论证获不批捕及不起诉结果

律师简介

明月律师于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50XXXXXXXXX0513,就职于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内蒙古赤峰,联系地址是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A703。她2008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自2014年加入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以来,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2019年起侧重于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取得诸多成果。她还担任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

案件背景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间,B某多次前往XXX参与游戏活动,通过微信转账向电玩社经理兑换游戏币,并利用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赌博,还存在转卖游戏币给其他玩家的行为。公安机关认为B某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于2025年4月14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办案思路

实体之辩方面,明月律师直击核心,阻断双重罪名风险。主攻核心指控时,她援引“资金结算服务”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辩驳其行为是玩家间游戏币“拆借”,非赌场经营“辅助行为”,瓦解开设赌场罪共犯指控;防范次要风险时,主动论证B某不构成赌博罪,剖析其无“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和“组织赌博”客观行为,明确其不构成犯罪的核心观点。

证据之疑上,她聚焦程序,动摇指控证据根基。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援引相关规程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影响检察官对笔录可信度的判断。

羁押必要性之论中,她紧扣政策,否定逮捕前提。从人身危险性出发,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能随传随到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法定条件;结合“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阐述对无社会危险性嫌疑人不予羁押的意义,从必要性层面否定逮捕合法性。

办案结果

明月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B某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被刑事拘留11天后释放。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理由印证了辩护律师审查批捕阶段的核心观点。

办案心得

明月律师认为刑事辩护的“黄金窗口”在侦查阶段的审查批捕环节,虽面临信息有限的困境,但要精准把握核心矛盾。本案中,她通过扎实的法律意见书实现“四两拨千斤”,坚信侦查阶段有效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人身自由,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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