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多重身份彰显实力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多重专业身份彰显其深厚的行业影响力。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擅长领域成果显著
孟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透彻,善于从务实角度切入案件。她成功参与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案件辩护。其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如胡某某污染环境罪,她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法院判处缓刑;徐某某盗窃罪,原量刑建议三年有期徒刑,经辩护后改判为缓刑等。
三、典型案例:史某某案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7人(含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在阅卷阶段,她梳理证据矛盾,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矛盾点,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她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化辩护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主观明知他人实施打孔盗油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任的刑事辩护律师。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如果你在滨州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孟秀律师,她的联系地址是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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