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知识储备。在执业过程中,他秉持着“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他深知诚信是立足之本,专业是制胜之钥,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真诚的态度,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该事务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和资源支持。他的服务地区主要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在天津这片土地上,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并且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多元化的办案经验,使他能够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助力女方三诉终离获权益
在“三诉终离!律师助女方获抚养权,争得财产权益并大幅降低彩礼返还额”一案中,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开始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师等人代理,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而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争夺抚养权。
李超律师团队围绕诉讼核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其次,针对抚养权问题,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再者,面对复杂的财产争议,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最后,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认定感情破裂;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彩礼方面,扣除原告已返还的10万元,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财产分割上,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81,630.73元。本案中,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倾斜保护及公平原则。此类婚姻纠纷案件,李超律师团队通过全面细致的证据收集和合理的法律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二审改判获还款
在“张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张诉称于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被上诉人张及冯,因双方系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张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张不服,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
李超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一审未被充分采信的关键证据——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他指出录音中张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且款项交付细节与上诉人陈述能相互印证。针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前后矛盾的抗辩理由,结合录音内容的连贯性、逻辑性进行了有力驳斥。同时,将录音内容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借款资金来源及交付可能性。
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了上诉请求。认定能够证明张向张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判令张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驳回张的其他诉讼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本案主要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成立要件及举证责任规定的适用,以及在无书面凭证情况下,视听资料等证据的审查与认定规则。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时,李超律师善于抓住关键证据,通过多方位的证据论证和有力的反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综上所述,李超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负责的态度,在各类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婚姻家事纠纷还是民间借贷案件,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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