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王谦律师在法律领域耕耘多年,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现就职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他的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律所的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资深团队负责人的重要职位。其秉持着“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丰富的办案经验
王谦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历,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经手的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都以案情复杂、争议巨大而著称。面对这些棘手的案件,王律师凭借其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稳健的办案风格与出色的庭辩技巧,为每一个案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屡次为当事人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件中,他展现出了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精准把握和处理能力,无论是婚姻家庭中的情感纠葛与财产分割,还是刑事案件中的罪与非罪的辩护,亦或是房产纠纷中的权益争夺,都能应对自如。
擅长领域突出
王谦律师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辩护的突破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庭领域,他能够理解当事人在情感和财产方面的复杂需求,以专业的法律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典型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王谦律师代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具有代表性。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2)南商初字第号案件中,原告某某1委托王谦律师代理其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服务中心、被告某某2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1年1月12日,原告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同时,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其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合同附件中,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但三被告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原告对抵押房产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原告律师费等各种费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履行了发放借款的义务,而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合法设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房产对借款清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分别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偿付原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
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王谦律师在民事借款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技巧。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