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正式执业于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在刑事诉讼领域钻研多年。执业十余年间,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他还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2025年度收获近10面锦旗,8起案件不起诉,3起撤案、3起报捕后获取保,另有缓刑案件多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仅少量联系对应主体,未获利且删除信息。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主动到案供述行为。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避免当事人实刑。因用途涉及违法“挂靠”,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信息远超此标准,但最终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适用缓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
2024年6月28日,某工程作业施工负责人甲X,作业前未核对施工计划,多次获知风险却未上报、未修订预案及告知作业人员,导致作业人员乙某触电死亡。8月2日,甲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被害人单位完成赔偿,公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赵骄虎律师作为辩护人,围绕核心情节构建思路,强调甲X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情节,以及“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酌定从轻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甲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当天庭审结束当庭宣判。虽未拿到不起诉,但受害人获公司全额赔偿,当事人未赔偿却拿到谅解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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