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执业经验
张颖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至今已有近九年时间。她主要服务于福建厦门地区,办公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九年来,她经办了百余件案件,客户涉及各类有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需求的人群。她在接受案件委托后,会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梳理案件背景、诉讼请求及争议焦点,精准制定应对策略。
侵权案精准抗辩
在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被告林XX委托张颖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林XX诉请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在庭审中,她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且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同时其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
租赁案稳固份额
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参与二审诉讼。此案核心争议在于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张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她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拆迁补偿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且拆迁奖励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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