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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企业追讨货款,成功应对质量反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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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665人看过
导读:在商业交易中,货款纠纷屡见不鲜。上海XX公司供货后未收到货款,杭州XX公司以质量问题反诉。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潘登律师代理上海XX公司,经法院审理,最终上海XX公司获货款及利息,杭州XX公司反诉被驳回,展现专业法律实力。
律师助企业追讨货款,成功应对质量反诉纠纷

一、商业交易现纠纷

商业活动中,合同履行问题常引发纠纷。上海XX公司与杭州XX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便是典型案例。2013年6月,双方签订《供货合同书》,上海XX公司向杭州XX公司供应粉刷石膏、耐水无醛满批粉等材料。上海XX公司按约供货,杭州XX公司却未按约定付款,尚有余款未支付。为此,上海XX公司将杭州XX公司起诉至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杭州XX公司则以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反诉。

二、专业律师来助力

上海XX公司委托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潘登律师等处理此案。潘登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合同领域有深厚实务积淀,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此次面对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潘登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上海XX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三、庭审质证显功底

庭审中,双方围绕货款金额、产品质量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上海XX公司主张杭州XX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提供了供货合同书、提货单、对账单等证据。杭州XX公司则辩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行使不安抗辩权未付款,并提出反诉要求上海XX公司承担墙体修补费用、窝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等。潘登律师在质证环节,对对方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指出杭州XX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未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

四、法院判决获胜诉

经法院审理,认定涉案《供货合同书》有效,上海XX公司已按约供货,杭州XX公司应支付货款。对于杭州XX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抗辩及反诉请求,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杭州XX公司支付上海XX公司货款及利息,驳回杭州XX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潘登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为上海XX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

潘登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此次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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