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获得本科学历,还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同时,他还担任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展现出其在法律领域之外的社会影响力和责任感。
擅长领域
田百川律师擅长处理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在民商事纠纷中,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在刑事辩护方面,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2025年2月19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并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田百川律师担任罗XX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期间发生冲突,杨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田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他充分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2025年6月6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田百川律师受法院指定担任其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挖掘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这一判决既惩治了犯罪行为,又给予赵XX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总结
田百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事纠纷解决和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中,他始终立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原则,全面履行辩护职责,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他不仅注重案件的辩护结果,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他的执业表现充分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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