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不俗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其深厚的学术氛围和系统的法学教育体系为陈律师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这使得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够从理论层面深入剖析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为后续的执业生涯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执业轨迹清晰
2017年起,陈俊全正式开启执业生涯,加入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此后多年,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刑事和民事领域逐渐崭露头角。在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他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他成为了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律所中承担着更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同时,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事务和公益活动,为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服务群体广泛
陈俊全律师的服务群体较为广泛。一方面,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会为企业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纠纷,他也能及时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他还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为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他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数量可观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些案件中,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他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时,都能保持冷静和专业,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专业领域突出
陈俊全律师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表现。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比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他的辩护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同样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典型案例剖析
以蒙X寻衅滋事案为例,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案件的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人,属“无事生非”行为,且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刺激、争强好胜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最终,法院虽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这一案例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
公益贡献积极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他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在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期间,他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为罪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监狱的和谐稳定。他的公益行为展现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执业理念坚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陈俊全律师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深知当事人的信任来之不易,因此始终保持敬业的态度,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琐碎的民事纠纷,他都能认真对待,不遗余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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