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损坏财物如何认定
故意损坏财物的认定,需考量主客观两方面因素。主观上,行为人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财物损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上,要有损坏财物的行为,且达到一定程度。
一般来说,造成财物价值的贬损或功能的丧失等,可认定为损坏。比如,将他人车辆划伤、砸坏门窗等。财物损坏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等情形,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未达到该标准,但情节严重,如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等,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具体认定要综合行为人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财物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由专业司法机关判断。
二、故意损坏财物无谅解书判刑是怎样的
故意损坏财物且无谅解书的判刑,需视财物损失价值而定。若损失数额较小,未达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一般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等情形),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毁坏财物的手段、动机、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无谅解书会使被告人在量刑时少了从轻情节,但最终判刑仍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故意损坏财物没被谅解要怎么处理
若故意损坏财物没被谅解,处理方式需视财物损失价值及情节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形,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旦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行为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探讨故意损坏财物如何认定时,除这一关键问题,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故意损坏财物后的赔偿问题,责任人需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若财物具有特殊纪念意义,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另外,若故意损坏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会涉嫌刑事犯罪,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如果你在故意损坏财物认定、赔偿,以及刑事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知如何处理,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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