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权益维护陷困境
在长沙商业市场的日常运转中,一场看似平常却充满波折的买卖合同纠纷悄然上演。原告宁乡XX公司与被告宁乡XX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原告依约供应了水泥,双方也进行了对账确认欠款。然而,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拖欠514,327.5元货款未付,且对逾期利息产生争议,原告的合法权益面临挑战。
专业律师登场,初露锋芒显实力
在这关键时刻,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沈悠悠律师作为原告宁乡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闪亮登场。沈悠悠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0794,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担任主办律师至今。她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逻辑严谨,诉讼经验丰富,在此次案件中,她的专业能力开始崭露头角。
证据确立债权,针锋相对驳抗辩
庭审中,沈悠悠律师与另一位律师共同协作,协助原告完成了《水泥购销合同》及对账单的证据提交,清晰地证明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及具体的欠款金额,为确立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被告提出的两项抗辩理由,沈悠悠律师毫不畏惧。对于被告主张欠款中有12万元左右属于公司另一股东的个人业务,不应由公司承担,沈律师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坚定维护原告权益;针对被告“垫资100万”无需支付利息的说法,沈律师与原告方坚决不予认可,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自信。
争取利息支持,法院裁判终胜诉
沈悠悠律师在案件中不仅要确立债权,还致力于为原告争取逾期付款利息。依据合同约定“余款月底前付清,如果余款无法结算,按月息2%计算利息”,她的据理力争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通过慎重审理,采纳了原告方观点,认为合同及对账单均加盖被告公章,被告应支付全额货款;同时,因被告主张的“垫资100万”约定无证据证明且原告不予认可,不予采信;最终判决被告从2020年2月1日起按月息2%支付逾期利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14,327.5元及逾期利息28,459.46元(已算至2020年4月24日,后段按月利率2%继续计算),并负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
沈悠悠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不懈努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从业以来,先后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了多起成功案例,还在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如果你在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方面遇到法律难题,不妨联系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御12楼的沈悠悠律师,或许她能为你提供最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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