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闹离婚阶段财产应当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分割方式上,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闹离婚后又不离了该如何处理
若夫妻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和好,原告可向受理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离婚诉讼程序终结,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若已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处于离婚冷静期内的,任意一方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维持原状。若仅口头协商离婚未启动任何法定程序,则无需特别处理,婚姻关系自然存续。双方应加强沟通,维护婚姻稳定。
三、夫妻闹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应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方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协议确定抚养权,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由双方协议或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若子女尚未独立生活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继续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方式与时间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在探讨夫妻闹离婚阶段财产应当怎么分时,除了常见的财产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可能涉及的过户手续办理,不同类型财产如房产、车辆的过户流程和要求各有不同。另外,若存在债务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是关键,需要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何合理分担。这些后续问题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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