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沈杰律师2021年起在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江苏大学法学教育背景,还具备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优势明显。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能从复杂案件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助他为当事人制定全局解决方案。他主要服务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执业以来已处理案件300余起,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如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
合同纠纷代理
在X砂浆公司诉X实际施工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中,2014年原告XX公司与被告倪X签订《定作加工合同》,向X六期工程供应复合保温板。倪X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参与货物核对并签字,但截至起诉仍有214,319.7元货款未支付。XX公司于2025年起诉实际施工人王X及其前员工倪X。王X辩称已结清款项,且债权超诉讼时效,XX公司应向第三人申报债权。沈杰和张律师代理此案,全面收集《定作加工合同》、对账单、通话录音等证据并梳理,确保证据链完整。依据相关法律精准论证货款支付义务及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针对诉讼时效抗辩,提出因倪X离职未披露实际施工人身份致维权延迟的理由。及时申请追加王X为共同被告,提交生效判决书证明其身份。最终法院认定XX公司与王X存在有效买卖合同关系,倪X对账单对王X有约束力,XX公司催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判决王X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侵权纠纷代理
在充电桩供电异常致营运车辆损坏案中,原告俞X的汽车在被告一管理的充电桩充电时,因供电异常损坏,产生维修费18427.1元,维修周期较长,造成营运损失。原告委托沈杰律师代理,要求两被告赔偿维修费、营运损失,被告一股东杨X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抗辩原告无专业检测报告,维修费与营运损失证据不足。沈杰律师精准收集维修凭证、接处警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锁链,反驳被告抗辩。主张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时,紧扣法律规定凸显杨X举证不能的后果。针对营运损失,结合行业标准合理调整诉求。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支持原告部分诉求,判决被告一给付俞X19848.1元,杨X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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