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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1周岁孩子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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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1 · 1720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因该阶段孩子对母亲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抚养更利于成长。不过存在例外,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因其他原因子女不宜随其生活,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通常1周岁孩子判归母亲,有例外则可能判给父亲。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1周岁孩子判给谁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1周岁孩子判给谁

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该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母亲有下列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所以,一般情况下1周岁孩子会判给母亲,但若存在上述例外情形,则可能判给父亲。

二、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人民法院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判离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属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分居系因感情不和导致且持续满两年,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需注意,分居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因素,且需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证据佐证分居事实及期限。若调解有效或无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形,法院可能不予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两年是重要参考但非绝对条件。

当谈到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1周岁孩子判给谁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抚养权归属,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涉及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开支,另一方该如何承担。而且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若抚养情况发生变化,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也是需要考虑的。在处理离婚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时,会面临诸多复杂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对孩子抚养权的后续问题、费用承担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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