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刑执行立案具备什么条件
财产刑执行立案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文书,且该文书明确载有财产刑的内容,如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种类及具体数额。二是负有财产刑执行义务的主体明确,即确定了被要求执行财产刑的罪犯或其他相关责任人。三是刑事裁判文书已生效,且规定的履行财产刑的期限已届满。四是属于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会对财产刑执行案件予以立案,启动执行程序。
二、财产刑执行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刑执行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文书,该文书明确财产刑的种类、数额及执行方式等内容。二是裁判文书已生效,且规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若未规定履行期限,则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可视为履行期限已到。三是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无财产但具备执行条件,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不具备执行条件,可能不符合立案要求。四是案件属于受案法院管辖,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满足这些条件,法院通常会对财产刑执行予以立案。
三、财产刑执行立案条件是什么
财产刑执行立案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核心前提:裁判文书生效且明确财产刑义务
1.裁判生效: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生效或二审终审);
2.内容具体:文书中清晰载明财产刑类型(罚金/没收财产)、金额/范围(如罚金数额、没收财产的具体标的),无歧义。
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自然人/单位)未按裁判文书指定的期限、方式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财产刑义务(如罚金未按期缴纳、没收财产未交付)。
三、移送材料齐全且程序合法
1.移送主体:刑事审判部门应在裁判生效后10日内,将以下材料移送执行部门:
生效裁判文书原件;
执行通知书;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财产线索(如有);
其他相关材料(如查封/扣押清单);
2.审查标准:执行部门收到材料后7日内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移送要求(无文书瑕疵、义务明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5条。
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执行部门不予立案(如文书未生效、义务已履行完毕、材料缺失)。
结论:财产刑执行立案需以生效明确的裁判为基础,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移送程序合法、材料齐全。
当我们探讨财产刑执行立案具备什么条件时,其实相关拓展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刑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以及财产刑执行立案后,执行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而执行期限方面,不同类型的财产刑执行可能有不同的时间要求。若你对财产刑执行立案条件后的这些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财产刑执行的更多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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