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能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也有可能判离。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后,第二次起诉时,若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离:一是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二是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过错行为。
不过,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即便第二次起诉,对方又坚决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基于婚姻谨慎解除原则,不判决离婚。所以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撤诉后是否可进行第三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撤诉后可以进行第三次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若第二次起诉离婚撤诉后,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等待六个月后才可再次起诉;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出现对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等情形,则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向法院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审理判决。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三次还不判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不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虽然前两次起诉离婚未判离,但如果第三次起诉时,能提供新的、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例如,提供双方分居满两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或者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不过,若没有新证据,且法院经审理仍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也存在第三次不判离的可能性。所以关键在于能否举证证明感情破裂。
在探讨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能判离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即便第二次起诉离婚,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也会综合考量。财产分割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子女抚养权则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判决。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过程中,你对这些相关问题拿不准,或者对能否判离仍有疑虑,不必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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