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调解,被告能不能选择不去
在起诉离婚调解中,被告可以选择不去。
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程序环节。被告有权对是否参与调解作出自主决定。不去调解并不必然导致不利后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往往有助于双方当事人更平和地解决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若被告无故缺席调解,可能会使法院在后续审理时,基于双方参与调解意愿的差异等因素,综合判断案件情况。但这并不影响被告在后续庭审等环节正常行使自身诉讼权利,表达对离婚及相关事项的意见。总之,被告有权利选择不参加离婚调解,只是可能会对案件处理进程及结果产生一定潜在影响。
二、起诉离婚调解要求双方都到场不
起诉离婚调解原则上要求双方都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过程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意愿、诉求和实际情况,双方到场利于法院全面掌握信息,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若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比如不能表达意志、因重大疾病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需向法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在此情形下,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调解前能不能申请撤诉
起诉离婚调解前可以申请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在起诉离婚调解前,若原告出于自身意愿,比如与对方达成和解、重新考虑后决定不离婚等,可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一旦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即终结。不过,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当探讨起诉离婚调解,被告能不能选择不去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关联要点需了解。若被告不去调解,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可能会继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但缺席可能使被告失去在调解中表达自身诉求、争取更有利结果的机会。而且后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缺席可能让自身权益难以充分保障。要是你对起诉离婚调解的程序、被告缺席的具体影响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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