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履行合同还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继续履行合同与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并存。
从法律原理看,继续履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赔偿损失则是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者并不相互排斥。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交付货物,同时若因卖方延迟交付导致买方有额外费用支出或错过商机等损失,买方仍可要求卖方赔偿这些损失。
但需注意,是否能同时主张,要依据具体合同情况及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判断。若继续履行足以弥补损失,赔偿损失的主张可能不会被全部支持。总之,一般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二、继续履行合同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继续履行合同后赔偿损失的范围通常遵循完全赔偿原则,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因对方不交货导致已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为保管货物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如生产企业因对方未按时供货导致的停产期间的利润损失,但该可得利益需具有确定性、可预见性。
同时,《民法典》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三、继续履行合同后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该支持
一般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后精神损害赔偿较难获支持。依据《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侵权责任情形,即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导致严重精神损害。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若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且造成对方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可能会支持。比如旅游合同中,旅行社违约导致游客行程严重受损,造成其精神痛苦,在要求旅行社继续安排合适行程等继续履行合同后,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精神损害赔偿。
当探讨继续履行合同还能要求赔偿损失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延伸出不少值得关注的情况。比如损失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何界定,是只包括直接损失,还是也涵盖间接损失,不同的合同性质可能有着不同的认定方式。另外,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赔损失时,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也是个关键问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数额。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此类难题,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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