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专精侵犯人身财产等案件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专精侵犯人身财产等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13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更多>
导读:李鉴春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逾十余年,服务于河南周口地区。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案件,在职务犯罪领域也有突出能力。代表性案件如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展现了其专业的辩护能力。

教育执业背景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他目前任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该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在其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此外,他还曾在20102012年期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深耕

李鉴春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至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案件的比例约为50%。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同时,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的刑事案件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职务犯罪专长

在职务犯罪领域,李鉴春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其中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案件,占比约为60%。他熟悉此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深入分析案件中的各种问题。同时,他对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也十分熟悉,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会全面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合同诈骗案例

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是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张某以该工地需要脚手架为由,向公司租赁脚手架设备,但将该批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此前所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截至案发,未用于约定工程的脚手架等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撤离工地时未清点场地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已用于他处,该公司遂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全面核实证据

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此案后,李鉴春作为辩护人立即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展开系统性、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努力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辨析主观意图

李鉴春重点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其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张某撤离时虽未清点告知,但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这一精准的分析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关键的方向。

明确刑民边界

李鉴春系统论证本案实质系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使用争议,涉及债务清偿合同违约民事责任问题,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他清晰地划分了刑民之间的边界,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提交专业意见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清晰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推动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进行审慎审查。他的专业意见和充分的证据线索,为检察机关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复查,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审前辩护的关键作用。

案件典型意义

此案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已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情况下,通过李鉴春专业、及时的介入,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阻却刑事追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件体现了他善于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注重主观故意的证据分析与论证,在缺乏直接证据时通过行为模式、财物去向等间接证据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认定;审前辩护的及时性与有效性,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系统提交意见,影响检察机关起诉决策,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增加当事人诉累;在申诉复查阶段保持辩护成果,不起诉决定经申诉程序仍获维持,彰显了辩护意见的扎实性与说服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