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段彪永律师自2011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拥有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学位。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等多个重要职务,同时也是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尤其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在工伤赔偿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
典型案件详情
2023年3月,在曲靖陆良县的一起工伤案件中,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从车上摔下受伤送医治疗。2024年11月,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该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仲裁裁决结果
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实际情况,支持申请人24000元(8000元/月×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支持了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合计311140元,并要求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都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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