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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肯处置房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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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8 · 1614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一方不愿处置房产,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一致可签协议约定房产归属、补偿方式并办理过户;协商不成,另一方可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法院会依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若是则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及付出较多方原则判决,取得房产方需按市价补偿另一方。
离婚不肯处置房产怎么办

一、离婚不肯处置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不肯处置房产,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补偿方式等内容,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法院会依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判断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共同财产,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或另一方有过错,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房产份额给无过错方或付出较多方。取得房产一方通常需按市场价值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后一方不配合过户,可采取以下措施: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过户的约定。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完成过户手续。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房产归属,可直接依据生效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过户。在整个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保存离婚协议、判决书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房产不配合过户怎么处理

若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过户义务,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胜诉后,若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房产归属,对方不配合过户,可直接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法院可强制对方履行过户义务,保障权益实现。

当面临离婚不肯处置房产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直接处置房产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一方不肯处置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房产的购买情况、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判决。另外,即使房产分割完成,还可能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若你在离婚房产处置、诉讼流程或是过户手续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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