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立案到逮捕程序怎样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逮捕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是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或接报案、控告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的,予以立案。
立案后展开侦查,通过询问、讯问、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鉴定等手段收集证据。
之后是提请逮捕,侦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批准。
最后是审查逮捕,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等材料后,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若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能撤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能否撤案需分情况。
对于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因为这类案件不涉及国家公权力主动追诉,当事人有较大处分权。
而公诉案件一般不能随意撤案。它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不过在侦查阶段,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起诉从而终结诉讼程序。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一般不会因当事人意愿撤案。
三、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一定会处理
刑事案件立案后并非一定会处理到底。立案只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环节。
立案后,司法机关会展开侦查工作。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应当撤销案件。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刑事案件立案后,因各种法定情形,不一定会继续处理直至判决。
当了解了刑事案件立案到逮捕程序怎样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另外,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享有哪些权利也是很重要的,他们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得知被指控的罪名等。如果您对刑事案件立案到逮捕程序中的具体环节、逮捕后的侦查流程以及嫌疑人权利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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