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喻泽源律师自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一直在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工作,其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x6005。他服务于周口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工农路南200米路东三楼。多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他不仅是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入库河南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刑事团队,同时担任周口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口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以及周口市仲裁委仲裁员等职务。
专业理论研究
在专注案件办理的同时,喻泽源律师坚持法学理论研究和学习。针对近年来校园霸凌、低龄犯罪现象,他著有《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必要性研究》,并于2020年8月发表。该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了相关法律观点。此外,鉴于近年来帮信罪入罪率较高的现象,他撰写了《帮信罪中衔接使用行刑规制措施的实证研究》,于2023年3月发表。他还根据认罪认罚制度中辩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著有《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有效辩护面临的若干实务问题》,正在投稿之中,预计刊登时间为2024年上旬。同时,他正在起草《在审判实务中注重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区别的必要性研究》,针对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的主观意识、介入程序、实施作用等因数的不同和司法实务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典型案件成果
喻泽源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众多成功案例。在伪造公司印章案中,他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构罪要件,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构成犯罪暨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取保候审,公安局作撤案处理。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他短期内6次往来深圳,对案件构成要件进行大量分析和论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他会见当事人23次,从多角度分析证据,对证据充分发表质证意见,最终判决结果比公诉量刑意见减少5年。在故意伤害案中,一审判决构成寻衅滋事罪,他在一审判决后介入,二审变更犯罪罪名和定性,改判罪名后减少50%的刑期。在诈骗案中,被告人有两次犯罪前科,根据犯罪数额刑期应当在4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和公报案例,对行为定性进行充分阐述,后检察院降低犯罪数额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决1年6个月,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满意。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一审开庭审理后他介入,提交辩护意见,通过对自首构成要件充分论述,以被告人在他案中已被讯问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作为切入点,最终法院决定再次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情节,量刑从五年以上降至三年三个月。在容留卖淫案中,当事人以组织卖淫罪拘留,以容留卖淫罪批捕,公诉犯罪数额70余万,他在审理阶段对审计报告合法性进行充分阐述,重新鉴定数额15余万元,最终判决犯罪数额9万余元。这些案件充分展现了喻泽源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他赢得了当事人、同行、领导和各界社会阶层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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