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共同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共同侵权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高空坠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可请求部分或全部侵权人承担责任。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给予补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既保障被侵权人合法权益,也合理分配各方责任。
二、高空坠物共同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是啥
在我国,高空坠物共同侵权责任认定需符合以下标准。一是存在加害行为,即多个行为人实施了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的行为。二是有损害事实,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三是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抛掷或坠落的物品造成。四是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若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免责。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对受害人的救济。
三、高空坠物共同侵权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共同侵权赔偿责任划分需依具体情形。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其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若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损害,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人内部,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在探讨高空坠物共同侵权的规定是什么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高空坠物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比例如何确定,不同侵权人在其中各自应承担多少份额,这在实际案件中是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另外,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后,是否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如果你对高空坠物共同侵权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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