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在办理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
正在办理离婚的夫妻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能达成一致,按协议分割财产。
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口头确认、实际还款等)的债务,属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需要型: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衣食住行、医疗教育、赡养抚养等)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
3.超出日常但共同用途型: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投资、合伙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上述标准明确了“共债共签”原则、家庭日常债务推定规则及债权人举证责任,是离婚时分割共同债务的核心依据。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如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医疗等开支所借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夫妻共同投资经营企业所负债务。界定共同债务对离婚时债务分担至关重要,可避免一方承担不合理债务。
当我们探讨正在办理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这一问题时,除了常规的财产分配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例如,若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与财产分割紧密相关,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如果您在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债务认定等方面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与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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