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债务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共签共认之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2.家庭日常生活负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支出产生的债务。
3.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之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以下几种情形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
1.一方婚前债务,如婚前所购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个人偿还的部分贷款。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
3.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附随该财产产生的债务。
5.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三、夫妻共同债务在法律上怎样界定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如下: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二是日常家事代理负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三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除外。
当我们探讨哪些债务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除了明确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该如何分担,是双方平均承担,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担。另外,若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所欠债务,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这些问题都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紧密相关。如果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后续处理仍有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帮您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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