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成长之路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她便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经验。她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她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多年来,她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擅长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二、典型案例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蒋顺花律师战果累累。例如在32万余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胜诉案中,她代理被告方,面对原告要求支付32万元装修款及6815.98元垫付费用的诉求,通过仔细梳理合伙关系证据、付款凭证链,成功证明委托人已全额支付款项,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32万余元经济损失。还有1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案,她代理某电力建设公司,针对原告16.4万元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的主张,提交48万余元付款凭证(含代付工资),指出原告诉求依据不足且未完成鉴定程序,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免除了委托人不实付款责任。
三、30万诚信金返还纠纷二审胜诉详情
委托人因与某民办学校、刘X的合同纠纷,在一审判决后,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驳回委托人返还30万元诚信金的诉讼请求。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二审核心争议。她深入分析卷宗材料,明确学校在未与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情况下,虚构已签订协议的事实,误导委托人作出出借资金及支付诚信金的意思表示。同时,调取晴隆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证明,证实案涉土地因征地未完成,政府未供地给学校,项目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核心目的无法实现。针对上诉人提出“委托人未按约出借500万元构成违约,不应返还诚信金”的主张,律师指出,合同约定学校需在45日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委托人方才配合划转借款,而学校未取得审批手续在先,委托人中止出借款项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并无过错;且案涉《企业借款合同》属实践合同,委托人未实际交付500万元借款,合同未成立生效,学校收取30万元诚信金无合法依据。在二审庭审中,蒋顺花律师清晰呈现证据链,重点强调学校存在隐瞒关键事实的过错,其未取得用地审批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且30万元诚信金属工程保证金性质,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应予返还。最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民办学校需向委托人返还30万元诚信金,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上诉人负担。
四、广泛的客户群体与执业理念
蒋顺花律师的客户群体广泛,涵盖了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在执业中,她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力求保证客户享有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的机会。她主张法律顾问应与企业建立最紧密的合作关系,强调风险防范与权益最大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无论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家事纠纷还是债权债务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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