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在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执业。他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等多重身份,这使他具备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刘苗律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二、复杂案件挑战重重
杨X等多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再审案是一起后果特别严重的共同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杨X与其他五名同案人员因工程款纠纷受李X邀集前往交涉,过程中与对方爆发冲突,杨X持砍刀刀背击打被害人漆某头部,致其重伤一级、呈植物生存状态,并构成一级伤残。此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杨X系主犯,其行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X不服申诉曾被驳回,后经法院院长发现程序启动再审。
三、精准辩护扭转乾坤
刘苗律师作为杨X在再审程序中的辩护人,深知本案后果极其严重,原审定罪无误,辩护空间有限。传统的自首、初犯等情节在一、二审中已被考量,他决定对影响量刑档次的关键法律定性“手段特别残忍”发起挑战。经深入研究案卷和判例,刘律师指出杨X虽使用刀具,但用刀背击打且仅击打一次,被害人倒地后未继续加害,与司法实践中“持利器反复砍刺、刻意折磨”等典型的“特别残忍手段”有本质区别。伤害后果严重更多是因头部要害部位受击,不能反推出手段“特别残忍”,主张应在三年至十年间量刑。
四、再审改判彰显价值
再审法庭全面审理后,采纳了刘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为杨X手段尚不属于“特别残忍”,原判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属于法律适用不当,应予纠正。最终,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对杨X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对于另一名主犯李X,也因其家属在申诉期间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刑期由十四年改判为六年。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刑期的大幅缩减,更推动法庭对“特别残忍手段”这一抽象法律概念进行了更精细化的审视和审慎的适用,体现了刘苗律师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