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何量刑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有规定,比如非法买卖的数量较大、多次非法买卖等。在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植物的种类、买卖数量、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量刑。若涉及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量刑。
二、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哪些法律后果
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依据《刑法》第344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买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均属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买卖数量较大、多次买卖等。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可没收非法买卖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要担何法律责
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触犯《刑法》。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考量运输植物的种类、数量、珍稀程度等。若运输的是极濒危物种或数量巨大,会认定为情节严重。另外,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当探讨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何量刑时,除了量刑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非法买卖行为一旦既遂,后续的植物处理问题,这些被非法买卖的植物需要相关部门妥善安置和保护。另外,若涉及单位犯罪,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您对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量刑标准细节、单位犯罪的具体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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