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资质与从业理念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x9630,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他专注全国劳动、工伤案件,采用团队办案模式。对于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的客户可上门服务,还为经济困难前期拿不出律师费的客户垫资办案,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维护其合法权益。从业至今,累计处理案件上千件。
二、典型案例背景
申请人华XX与被申请人XXXX公司就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事宜产生争议。华XX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包括确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1,990.65元以及经济补偿金3,915元。案件于2025年10月22日由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由于涉及复杂的工伤待遇计算、劳动关系解除认定及经济补偿金主张,处理起来颇具难度。
三、办案策略与创新方案
陈建平律师及其团队全面研判案情,明确申请人因工受伤、劳动关系存续及解除等基本事实后,精准核算法定赔偿项目。考虑到仲裁裁决可能面临周期长、执行不确定等风险,在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确定以调解为主要目标。在仲裁庭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进行多轮谈判。他一方面坚持维护委托人核心权益,阐明诉求合法依据;另一方面,洞察被申请人支付能力和对报销流程的依赖。
针对部分款项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特点,创造性设计“分期付款”与“协助报销”相结合的调解方案。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设定为被申请人限期支付的直接责任,将需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款项设定为被申请人限期配合办理的义务。
四、量化成果与社会效益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于2024年11月16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调解款15,360.65元;于2026年1月20日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报销手续并将款支付至申请人账户;双方确认再无纠纷。此案例有效化解矛盾,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设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和路径,也为类似工伤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体现了陈建平律师在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和为客户服务的卓越能力,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是面临工伤赔偿和劳动纠纷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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