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是不是必须走司法程序
认罪认罚并不一定必须走司法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会通过调解等非司法程序解决,如刑事和解程序等,以达到既追究犯罪又化解矛盾的目的。
但对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尤其是较为严重的犯罪,仍需按照法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总之,认罪认罚只是一种从宽处理的情节和程序选择,并非必然排除司法程序的适用。
二、认罪认罚不走司法程序是否合法
认罪认罚不走司法程序不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刑事诉讼司法程序中适用的重要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需遵循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法定程序。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必须经过司法机关一系列工作,如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
认罪认罚只是在这些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获得从宽处理,但不能省略司法程序。这是为保障司法公正、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不按程序处理,易导致权力滥用、侵犯当事人权利等问题。
三、认罪认罚绕过司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吗
认罪认罚并不绕过司法程序,而是在司法程序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制度安排。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侦查机关应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意见并记录具结书。审判阶段,法院一般应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所以,认罪认罚是在司法各环节有序推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不存在绕过司法程序的情况,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在探讨认罪认罚,是不是必须走司法程序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要点。即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司法程序中仍要保障其合法权益,比如其有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的权利。而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非意味着程序简化后就降低证明标准,司法机关依然要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另外,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不同诉讼阶段的从宽幅度也存在差异。若你对认罪认罚后的司法程序具体流程、从宽幅度的确定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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