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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擅长经济犯罪等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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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0 · 1257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核心业务为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企业合规。他曾办理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为嫌疑人杨XX辩护,虽部分辩护意见未采纳,但杨XX获从轻处罚。

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投身法律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其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面向全国,客户主要涉及有刑事辩护需求的个人以及寻求刑事合规的企业。工作中,他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接手集资大案

在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100余亿元,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损失10亿余元。杨XX在其中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退缴人民币500万元。陈晓伟律师受杨XX委托介入此案。

制定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手案件后,及时到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掌握案件情况。开庭前,与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未羁押期间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未达到自动投案自主性,不构成自首;杨XX协助辨认门牌号未达协助抓捕程度,不构成立功。不过,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案件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应对和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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