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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山东滨州优秀律师榜单,刑事辩护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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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0 · 1835人看过
导读: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主要服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承办数百起疑难要案,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结果;在婚姻家事服务中,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案件,凭借专业与温情赢得口碑。

执业背景与资质

尹艳华律师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知识储备丰富。其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9306,自2012年从业以来,在山东、滨州地区的法律界崭露头角。她还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这些都彰显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权威地位。

刑事辩护战绩辉煌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过数百起刑、民案件,且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深知37天取保关键节点的重要性,仔细研究证据,直击证据矛盾之处。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证据中寻找突破口,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结果,让当事人摆脱了沉重的刑事指控。

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检察机关最初给出了三年量刑建议。尹艳华律师经过深入分析,认为指控罪名有误。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赵某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意见。在法庭上,她据理力争,最终成功推翻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变更罪名,使当事人获得缓刑,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刑罚

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案件情况复杂且一审结果不利。尹艳华律师没有退缩,她认真研究案件细节,在二审中力挽狂澜。通过对证据的重新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减少了罪名与刑期,打破了既定指控,展现了她在重大案件中的辩护实力。

在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中,公诉人建议有期徒刑五年。尹艳华律师依法提出本案证据不足的问题,经过两次延期,最终案件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康某在前罪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期间又涉嫌同罪名犯罪。尹艳华律师提出最轻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康某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避免了康某再次陷入严重的刑罚困境。

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诉机关起诉并出具四年有期徒刑量刑意见。尹艳华律师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梁某某无罪、罪轻的证据,通过对证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最终审判庭采纳辩护人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大幅减轻了梁某某的刑罚。

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到审判机关判处缓刑,尹艳华律师在各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非常理想的结果。

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尹艳华律师经过依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崔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尹艳华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最终审查起诉机关做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的决定,让崔某某免受刑事处罚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尹艳华律师从证据出发,仔细分析案件中的证据漏洞和法律适用问题,最终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黄某某涉嫌诈骗案,黄某某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情况十分危急。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通过电话与远在广西的当事人沟通案卷情况,并向检察院出具了认为此案涉嫌帮信而非诈骗的法律意见。经过反复沟通,检察院接受律师辩护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目前黄某某已经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

还有诈骗罪(案号:某城公(刑)解保字(20xx)1xx号),涉案金额65万元,2024年9月30日办理取保,2025年9月30日,解除取保,撤销案件;开设赌场案(案号:某公(经)解保字(20xx)xx号),2025年10月23日,涉嫌开设赌场案,解除取保,撤销案件。这些案例都体现了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极致钻研和对法律的绝对敬畏,她总是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事服务贴心

尹艳华律师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她既保持法律人的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

面对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一方因刑事犯罪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刑人员抚养权纠纷、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型犯罪(如婚内诈骗、侵占共同财产等),她更能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司法实践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例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不仅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还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典型案件深度剖析

以刘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被告人刘XX原系山东高速XX分公司退休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含价值35万元的XX车一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但认定其为从犯。

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与她深入沟通,确定了以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她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辩护工作。

在精确指控金额方面,她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的吸收存款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存在计算不精确之处。提出“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存款不应计入刘XX名下业绩,客户之间的“对冲”款项应予扣除,刘XX以自有资金以其本人及亲友名义的投资不应计入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部分集资参与人仅有合同而无银行流水佐证的投资真实性存疑不应认定,刘XX代领后转交给客户的利息以及案发前已返还给集资参与人的部分获利应从非法获利总额中扣除。

在厘清违法所得范围方面,针对价值35万元的XX车奖励,她提出该车系刘XX使用其本人与XX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置换所得,实质上是用其个人债权冲抵,不应简单认定为违法所得。

在强调从犯地位及罪轻情节方面,她坚持并强化了公诉机关已认定的从犯情节,强调刘XX仅为基层业务员,听命于公司主犯刘XX及店长张德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同时,向法庭提交了刘XX账户交易明细、部分集资参与人出具的谅解书、刘XX向王XX的还款收条、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夯实其以亲友名义自有资金投资的事实。

在定性辩护方面,她曾提出本案应属单位犯罪,以区分自然人与单位责任,虽然此意见最终未被法庭采纳,但尽到了全面辩护的职责。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关于犯罪金额,确认审计报告已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对预扣利息、刘XX本人及亲友投资等进行了扣减,故对辩护人相关异议不予采纳;但确认“复投”金额虽不予扣除,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关于XX车,认定其属于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法院充分采纳了刘XX系从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部分退赃退赔并获部分受害人谅解、有查封财产在案等从宽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在这起案件中,尹艳华律师通过精准聚焦于金额核算、违法所得界定以及全面挖掘从宽情节,有效说服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从犯地位及多种罪轻情节,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尹艳华律师无论是在刑事辩护领域还是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都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是一位值得尊敬和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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