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与多重身份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多重职务,是中国区董事、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的重要地位,更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认可度和影响力。
擅长领域与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具有较高的媒体曝光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这使得他在法律专业领域之外,也为大众所熟知,进一步提升了其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辩护
在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他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采用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在其中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履行职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在开庭审理前与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指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再者,强调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其配合侦查之情节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情节,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其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最终,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未采纳适用缓刑的建议。
此案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策略运用。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提出合理辩护意见,虽最终部分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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